莫放焰光高二丈的上一句是:美誉芳声有数车
莫放焰光高二丈的下一句是:来年烧杀杏园花
鉴赏
赠魏三十七
名珪字玉净无瑕,
美誉芳声有数车。
莫放焰光高二丈,
来年烧杀杏园花。
中文译文:
赠送给魏三十七
魏三十七,名珪,字玉净,无瑕疵,
美誉如传,声名远扬如数车。
切莫让豪焰高耸两丈,
来年要火烧杀了杏园中的花。
诗意和赏析:
这首诗是唐代诗人李群玉写给人名为魏珪的人的。魏珪被称为玉净,美誉远扬,声名如同数车之多。
诗中表达了一种警示之意,诗人告诉魏珪,切忌骄横跋扈,不可放纵烈焰,高耸到两丈以上。警告他,如果不谨慎行事,来年将会用火来烧杀杏园中的花朵。通过这种寓意,诗人想要劝诫人们要保持谦逊,不要骄傲自满,以免一旦骄横跋扈,会自食其果,引来灭亡的厄运。
整首诗简短而有力,用简练的语言表达了复杂的含义。诗人采用了夸张的手法,通过描绘烈焰高耸和焚烧杏花的场景,以强调谦逊与谦虚的重要性。同时,揭示了人们在名声和荣誉面前容易产生的骄傲自满心理,表达了生命脆弱的真实感受。
这首诗以简单的形式传达了深刻的警示,使人们在追求名声和成功时要懂得保持谦逊,不要因为外界的评价而骄傲自满,以免最终付出代价。
李群玉简介
唐代·李群玉的简介
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
...〔 ► 李群玉的诗(1篇)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