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两定要半斤的上一句是:粒米须还粒饭
鉴赏
《偈颂一百二十三首》是宋代释祖钦所写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译文:
尽管丛林尚未整肃,但点燃的火光却应分明。
粒米应当还以粒饭,八两的份量必须半斤。
诗意:
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,表达了一个深刻的道理。作者通过丛林、米饭和八两半斤这些日常生活的象征,寓意着人们在面对事物时应当持有明确和公正的态度,不可模糊和虚假。它强调了诚实、公正和坚持原则的重要性。
赏析:
《偈颂一百二十三首》以简练的语言,传达了深远的哲理。作者通过对丛林、粒米和八两半斤的描绘,以简单而生动的方式呈现了一个重要的观念:在人生的方方面面,我们都应当保持明确、真实和公正的态度。
丛林未整肃,点燃的火光应分明。这句表达了作者对于人们在世间应当保持清晰、明亮的思维和行动的期望。丛林虽然未被整理,但点燃的火光却应当明亮,意味着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,应当保持清晰的思考和明确的立场。
粒米须还粒饭,八两定要半斤。这句话通过对粒米和饭菜的描述,隐喻了在生活中应当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。粒米须还粒饭,传递了对于应当还以恰当回报的理念。八两定要半斤,则揭示了坚持公平和平等的重要性。
这首诗词以简洁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于诚实、公正和坚持原则的追求。它提醒人们在面对事物时应当保持明确和公正的态度,不应模糊和虚假。这样的态度将有助于我们建立真实、公正和坚持原则的价值观,为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增添正能量。
释祖钦简介
宋代·释祖钦的简介
释祖钦(一二一六~一二八七),号雪岩,闽之漳州(今福建漳州)人。五岁出家,十六薙染,十八行脚。初参双林洎、妙峰善、石田薰诸老,无所发明。闻天目礼住净慈,怀香请益,亦无所入。遂上径山谒无准师范禅师,依师范最久。理宗宝祐元年(一二五三),初住潭州龙兴禅寺,后历住湘西道林禅寺、处州南明佛日禅寺、台州仙居护圣禅寺、湖州光孝禅寺。度宗咸淳五年(一二六九),住袁州仰山禅寺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卒,年七十二。有《雪岩祖钦禅师语录》四卷,收入《续藏经》。事见《语录》,《续灯存稿》卷四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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