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第莫凄然
出自唐代:岑参的《送胡象落第归王屋别业》
看君尚少年,不第莫凄然。
可即疲献赋,山村归种田。
野花迎短褐,河柳拂长鞭。
置酒聊相送,青门一醉眠。
不第莫凄然的上一句是:看君尚少年
不第莫凄然的下一句是:可即疲献赋
鉴赏
《送胡象落第归王屋别业》是唐代岑参创作的一首诗词。诗人在送别胡象之际,表达了对他不第的遗憾,同时也表达了对他从政的决心和对田园生活的向往。
诗中诗人看到胡象仍然是一个年轻人,对他失落不第表示同情。虽然胡象失落了进士考试,但诗人鼓励他不要凄然,可以立即致力于写作,以此庆祝他重新回到了山村务农的生活。
在离别的时刻,诗人描述了野花迎接胡象的短褐衣服,河柳拂打胡象的长鞭,展现了农村的宁静和自然之美。诗人与胡象一起举杯饮酒,亲切地送别他。最后,诗人描述了胡象回到青门的家中,醉酒而眠的情景,表达了他对平凡安静生活的向往。
整首诗歌情感平实而真挚,表达了诗人对胡象的关心和祝福,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从政者荣辱不惊和对宁静田园生活的向往。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描绘出山村的宁静和恬淡,表达了对胡象失意投入农田耕种的肯定和对乡村生活的热爱。
岑参简介
唐代·岑参的简介
岑参(约715-770年),唐代边塞诗人,南阳人,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,后徙居江陵。[1-2] 岑参早岁孤贫,从兄就读,遍览史籍。唐玄宗天宝三载(744年)进士,初为率府兵曹参军。后两次从军边塞,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;天宝末年,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,为其幕府判官。代宗时,曾官嘉州刺史(今四川乐山),世称“岑嘉州”。大历五年(770年)卒于成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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