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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人利己事多端,唆讼尤为第一般。

出自宋代何耕的《论俗诗四首(其四)

shāng rén lì jǐ shì duō duān , suō sòng yóu wéi dì yī bān 。

伤人利己事多端,唆讼尤为第一般。
二竞力疲俱愿息,中人未了又经官。

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
第一:(数)①排在最前面的:他考了~名。②比喻最重要。
伤人:伤人shāngrén使人受到伤害。
多端:多端duōduān多种多样诡计多端
利己:利己lìjǐ[self-care;benefitoneself]只顾自己利己利人。
一般:(形)①一样;同样:~见识|~无二。②普通;通常:他的学习成绩~。
尤为:多用在双音节的形容词或动词前,表示在全体中或跟其他事物比较时特别突出:~奇妙。~不满。~引人注意。在评价一篇作品时,思想内容~重要。

伤人利己事多端,唆讼尤为第一般。的下一句是:二竞力疲俱愿息,中人未了又经官。

鉴赏

中文译文:

《论俗诗四首》

伤人利己事多端,
唆讼尤为第一般。
二竞力疲俱愿息,
中人未了又经官。

诗意:

这首诗词是宋代诗人何耕所作,主题是对俗世的批判。诗人认为,伤害他人、只顾自己的事情很多,其中唆使别人起争端的行为尤为普遍。而那些互相竞争的人,尽管已经疲惫不堪,但仍然希望停止不下来。而那些中间人,他们的事情还没有结束,就已经经历了很多官司。

赏析:

这首诗词是何耕对于俗世的批判之作。他通过描述伤人利己、唆使争端等现象,揭示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丑恶行为。诗人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和深刻的思想,表现出对于俗世的不满和对于人性的思考。整首诗词以平淡的语调,表达出对于人性的深刻关切,让人不禁深思。

何耕简介

宋代·何耕的简介

(1127—1183)宋汉州绵竹人,占籍德阳,字道夫,号怡庵。高宗绍兴十七年四川类试第一。累擢嘉州守,有惠政,与何逢原、孙松寿、宋诲号四循良。孝宗淳熙中历户部郎中、国子祭酒,出知潼川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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