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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不称冤狱讼平,于公持法擅高名。

出自明代童轩的《读史十首(其七)于定国

mín bù chēng yuān yù sòng píng , yú gōng chí fǎ shàn gāo míng 。

民不称冤狱讼平,于公持法擅高名。

不知京兆当年死,廷尉如何未得情。

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
高名:高名gāomíng很高的名望少有高名
冤狱:指受人冤枉、诬告而定的罪。
狱讼:讼事;讼案。诉讼。指诉讼者。
持法:执法。

民不称冤狱讼平,于公持法擅高名。的下一句是:不知京兆当年死,廷尉如何未得情。

童轩简介

明代·童轩的简介

(1425—1498) 明江西鄱阳人,字士昂。工书能诗。景泰二年进士。授南京吏科给事中。成化时,以户科都给事中入川镇压赵铎起事,还言欲息盗贼必先去贪官、均科差。累进右副都御史提督松潘军务。弘治中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有《清风亭稿》、《枕肱集》、《梦征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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