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肉分乌鸢
出自宋代:敖陶孙的《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》
昔我宦南海,宾友日击鲜。
今来重市归,掌肉分乌鸢。
旅食何足校,苦望双旌烟。
愿为墓户家,毋为地行仟。
掌肉分乌鸢的上一句是:今来重市归
掌肉分乌鸢的下一句是:旅食何足校
鉴赏
这首诗词是宋代敖陶孙的作品,题为《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》。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中文译文:
曾经我在南海做官,与宾友们一起征讨敌寇。如今我回到繁华的城市,掌握着权力分配财富。然而,旅途的艰辛无法衡量,我苦苦地望着双旌上升的烟雾。我宁愿成为坟墓的居民,也不愿成为千里行走的旅人。
诗意:
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官场生涯的疲惫和对故乡坟墓的思念之情。敖陶孙曾在南海任职,历经战乱,与宾友共同打击敌寇。然而,他现在回到繁华的都市,成为权贵,掌握财富,但内心却感到空虚和疲倦。他渴望回到家乡,与先人们安息在坟墓中,而不是漂泊在外。
赏析:
这首诗词通过对比官场与故乡坟墓的境遇,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挣扎和对现实的反思。它反映了宋代士人在官场生涯中所面临的压力和困惑,以及对乡土情感的深深思念。
诗中的南海是指南方海域,宾友日击鲜意味着作者曾与朋友们一起征讨蛮夷。重市归表示作者回到了繁华的都市,掌握了权力和财富。然而,这种物质上的成功并没有给作者带来真正的满足,他仍然感到疲惫和无奈。
诗的后半部分表达了作者对家乡的思念和对安宁的向往。他苦望双旌烟,希望能回到家乡,成为墓户家,安享天伦之乐,而不是四处奔波。地行仟指的是漂泊在外的行走者,作者表示不愿成为这样的人。
整首诗词以凄凉之情贯穿始终,通过对官场和故乡坟墓的对比,展示了作者内心的挣扎和对于纷繁世事的反思。它反映了宋代士人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与内心深处对家国情怀的牵挂。
敖陶孙简介
宋代·敖陶孙的简介
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乡荐第一,客居昆山。在太学,曾写诗送朱熹,又作诗悼赵汝愚,忤韩侂胄。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历任海门县主簿,漳州府学教授、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。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《江湖集》受株连贬官。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卒。著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入《南宋群贤小集》。《江湖集》、《江湖后集》可见其佚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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