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年前相遇地的下一句是:白头还喜一樽同
鉴赏
《送忠玉提刑还朝》是宋代韩维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中文译文:
十五年前相遇地,
白头还喜一樽同。
从容笑貌忘君老,
款密情期似乃翁。
别席俯迎篱菊秀,
全家看尽渚莲红。
临分不用言为赠,
奕世忠臣祖风。
诗意:
这首诗词描述了送别忠玉提刑还朝的情景。诗人和忠玉在十五年前相遇的地方相聚,如今已是年迈白发,但心情仍然欢喜,共饮一杯酒。诗人从容而开朗的笑容中,忘却了时光的流转,仿佛回到了年轻时的模样。他们的深情厚谊如同乃翁之间的情谊一般,亲密而深厚。在离别之际,诗人俯身送别,看着篱笆旁盛开的菊花和池塘中盛放的红莲,全家都到场观赏。在分别的时刻,诗人不需要用言辞表达送别之情,因为这样的忠臣品质已经成为世代传承的家族风范。
赏析:
这首诗词通过描绘忠玉提刑回朝的场景,表达了诗人对他的深深敬意和情谊。诗人以真挚的情感和细腻的描写,展示了忠臣忠诚的品质和家族的传承。诗中的篱菊和渚莲,象征着季节的更迭和岁月的流转,与人生的离合悲欢相呼应。整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,抒发了对忠臣的赞美和祝福,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对忠诚和家族价值观的崇尚。这首诗词既展示了宋代文人的情感表达,也反映了社会风尚和价值观念的特点,具有较高的艺术和文化价值。
韩维简介
宋代·韩维的简介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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