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将此理问庞公的上一句是:待得铃斋民讼简
鉴赏
《送崔朝请通判徐州》是宋代诗人韩维所作,以下是这首诗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送崔朝请通判徐州
与君仍世接游从,
造次相敦德义中。
善继家声名你子,
不追时好古人风。
流光岂受垂绳系,
妙道才容一線通。
待得铃斋民讼简,
更将此理问庞公。
【中文译文】
与你一同生活在这世间,
我们共同追求德行和义理。
你很好地继承了家族的声名,
但并不追随时尚或古人的风尚。
流逝的时光不受束缚,
只有善巧的道理才能通达。
等到你的铃声鸣响,庶民争端得以简化,
我将进一步向庞公请教这些道理。
【诗意和赏析】
这首诗是韩维送别崔朝去徐州任通判的作品。诗中表达了对朋友的祝福和期望。诗人与崔朝共同追求德行和理义,认为崔朝在品德和道义方面表现出色,能够继承家族的声名。然而,他并不盲从潮流或古人的追随,而是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。诗人认为时间的流逝不应受到束缚,而是应该追求善巧的道理,只有这样才能通达真理。最后,诗人表示期待当崔朝的铃声响起时,庶民之间的争端能够简化,他希望能向庞公请教更多的道理。
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传统士人对德行和理义的追求,强调了独立思考和追求真理的重要性。诗人对崔朝的赞美和祝福体现了友谊和互相鼓励的精神。整首诗以清新简练的语言风格,传达了对友人的美好期许和对理想人生的向往。
韩维简介
宋代·韩维的简介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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