惟川冲冲
出自宋代:曹勋的《补乐府十篇·帝高辛氏之乐歌》
惟川冲冲,惟山崇崇。
允执厥中,臻於大同。
惟川冲冲的下一句是:惟山崇崇
鉴赏
《补乐府十篇·帝高辛氏之乐歌》是宋代诗人曹勋所作,它描述了古代帝高辛氏的乐歌。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译文:
惟川冲冲,惟山崇崇。
允执厥中,臻於大同。
诗意:
这首诗描述了帝高辛氏的乐歌。川流不息,山峦巍峨。他们以和谐共处的态度,追求着大同世界的理想。
赏析:
这首诗通过描述川流和山峦,表达了作者对和谐与统一的向往。川流不息的河流和崇山峻岭象征着自然界的壮丽景色,也隐喻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和多样性。然而,作者通过提到帝高辛氏的乐歌,强调了和谐共处的重要性。
"允执厥中,臻於大同"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于大同世界的追求。"允执厥中"意味着相互理解和包容,致力于实现和谐的共同目标。"大同"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,表示人类社会达到完美的理想状态,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和冲突,彼此和谐共处。
整首诗以简洁而朴素的语言,表达了作者对于和谐社会的憧憬和向往。它通过自然景观和乐歌的描绘,传达了人们追求和平、和谐与共同目标的信念。这首诗词在意境上给人以宁静祥和的感受,同时也提醒人们要珍惜和追求和谐与统一,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。
曹勋简介
宋代·曹勋的简介
曹勋(1098—1174)字公显,一字世绩,号松隐,颍昌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。宣和五年(1123),以荫补承信郎,特命赴进士廷试,赐甲科。靖康元年(1126),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,受徽宗半臂绢书,自燕山逃归。建炎元年(1127)秋,至南京(今河南商丘)向宋高宗上御衣书,请求召募敢死之士,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。当权者不听,被黜。绍兴十一年(1141),宋金和议成,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,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。十四年、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。孝宗朝拜太尉。著有《松隐文集》、《北狩见闻录》等。他的诗比较平庸,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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