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互法

词语解释
三互法[ sān hù fǎ ]
⒈ 东汉选任地方官员,为防止结党营私,规定凡婚姻之家及幽冀两州人士,不得交互为官,称三互法。
引证解释
⒈ 东汉 选任地方官员,为防止结党营私,规定凡婚姻之家及 幽 冀 两州人士,不得交互为官,称三互法。 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初,朝议以州郡相党,人情比周,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监临。至是復有三互法,禁忌转密,选用艰难。 鉅野,汉 时属 山阳郡。
引幽 冀 二州,久缺不补。”
李贤 注:“三互,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。 谢承 《书》曰:‘ 史弼 迁 山阳 太守,其妻 鉅野 薛氏 女,以三互自上,转拜 平原 相’是也。”
最近近义词查询:
泰水的近义词(tài shuǐ)泰社的近义词(tài shè)虀盐的近义词(jī yán)虣乱的近义词(bào luàn)蛣蜋皮的近义词(jié láng pí)泰室的近义词(tài shì)蛣蟩的近义词(jié jué)虣虐的近义词(bào nüè)泰半的近义词(tài bàn)虡业的近义词(jù yè)蚗蠪的近义词(jué lóng)蚹蠃的近义词(fù luǒ)蚸蠖的近义词(lì huò)蛖蝼的近义词(máng lóu)蘠蘼的近义词(qiáng mí)泰山之安的近义词(tài shān zhī ān)虀粉的近义词(jī fěn)同蒿的近义词(tóng hāo)虙羲的近义词(fú xī)虙妃的近义词(fú fēi)
更多词语近义词查询